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溪居路408号禾迈智慧能源中心1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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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邵建雄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董事会秘书梁君临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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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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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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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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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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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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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议案3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舒韫、武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威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相关事项之日起三年。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附件:李威辰简历
李威辰: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电气工程博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 11月至2017年9月,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博士后;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质量中心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威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