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至9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15: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吴健鹏先生,总裁、董事朱未来先生,董事邱成智先生、杨一鋆先生,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靳海明先生,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丁建成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逸凡女士,以及公司部分经营管理层成员(参会人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至9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逸凡、赵唯薇
联系电话:021-56766307
电子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33号4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健鹏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2《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一苇、李昱程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