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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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2、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收到合肥中院(2026)皖01破申226号《决定书》, 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司符合预重整条件,准予登记备案,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法院本次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3、因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9月10日、9月11日、9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26年8月18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内容为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合肥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2026年8月25日,公司收到合肥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决定书》,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截至目前,公司临时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已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226,751,224.1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5,825,890.8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1,794,813.47元,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3、因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收到合肥中院(2026)皖01破申226号《决定书》, 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司符合预重整条件,准予登记备案,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法院本次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