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57 证券简称:中国瑞林 公告编号:2026-029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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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润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14人,其中董事梁东东先生、赵玥女士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两项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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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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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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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有效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仕炜、王淼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