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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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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6-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8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鹍辉先生在自查期间内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系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日期在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日期之前,不存在知情后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另外,本次核查的激励对象中有11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核查并根据11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声明与承诺,前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