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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6-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3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05,872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605,872股后的股本总数91,609,959股为基数,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57,714,274.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7,714,274.17/93,215,831×10=6.19146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191467元/股。

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93,215,831剔除1,605,872股后的总股本91,609,9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57,714,274.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且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05,872股后的91,609,9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6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14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7,714,274.17/93,215,831×10=6.19146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191467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婷、李依婷

咨询电话:0799-7175598

传真电话:0799-623995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