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33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9月15日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进行调整,系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行业形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安排,调整后的经营计划更贴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稳健运营。调整后的年度经营计划为前瞻性目标,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的盈利预测。本次调整经营计划事项,不改变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全文》),其中: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由原来10.1亿元调整为6.5亿元,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由原来3.4亿元调整为2.2亿元,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组织落实执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51 股票名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3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7人,代表股份743,474,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4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36,416,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3人,代表股份7,058,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4人,代表股份7,060,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3人,代表股份7,058,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0%。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提案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28,936,880.00元(含税)。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同意743,073,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3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60,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58,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94%;反对3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73%;弃权60,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硕之律师和杨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