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81号A3栋1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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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立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财务总监邓秀军、董事会秘书林益雷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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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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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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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建锋、戴韫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一鸣食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1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一鸣食品《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