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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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1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陈平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卢馨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戴耀珊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古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第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鹏程、马伊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总数7,111,681股进行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666,186,685股,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666,186,685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和2026年9月16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邮编:510663。

3、联系人:王婷婷

4、联系电话:020-66818881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