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86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昊展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13,966,89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0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4,632,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3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334,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6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4,145,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811,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9,334,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6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15,524,28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7,296,2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98,228,081股。
9、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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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5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2、3、4 涉及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不计入相关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丁宇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