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6-098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来春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发行的总股份数量为7,740,279,792股,A股股份数量为7,344,265,092股,H股股份数量为396,014,700股,其中公司A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7,665,38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量为7,722,614,412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提案,其中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冉瞳律师、童琳雯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