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6-03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8月14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根据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2026年8月14日,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9,405,918,1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32亿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内容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9,405,918,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9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41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9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49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

咨询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电话:0755-82080386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