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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
暨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2026-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5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

暨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与投资者信心,公司结合当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后续股权激励覆盖人员规模和授予额度测算,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7,000万股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7,354.8545万股变更为110,354.8545万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7,354.8545万元变更为110,354.854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每日9:00-12:0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

联系人:崔振

邮政编码:266200

联系电话: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电子邮箱:cuizhen@hyunion.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5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5名,代表股份305,284,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468%。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股份294,219,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266%。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433名,代表股份11,065,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2%。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433名,代表股份11,065,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3名,代表股份11,065,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202%。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两项提案均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建雄、方冰清

3、结论性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