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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26-03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姚剑峰先生的辞职报告。姚剑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姚剑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赛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姚剑峰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8,555股。辞职后,姚剑峰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姚剑峰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三、新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赛雁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王赛雁女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法律合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证券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王赛雁女士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公司证券法务部为董事会秘书直管的工作部门。

四、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王赛雁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董事会秘书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王赛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备案。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

电话:0571-81606798;0571-87246788-8016

邮箱:wang.saiyan@hxss.com.cn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王赛雁,女,199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5月至2021年7月任职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任职浙江网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仟金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职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任职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3年10月加入杭萧钢构,任职公司证券法务部法务专业经理。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26-03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银木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4日以书面、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审阅本次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姚剑峰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王赛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萧钢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