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6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朱琳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朱琳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朱琳琳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备查文件
(一)朱琳琳女士简历;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附件:朱琳琳女士简历
朱琳琳女士,1995年生,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曾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品事业部市场副总监,现任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琳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保国先生之女,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6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9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大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名朱琳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