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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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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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被担保对象海天智造、乐山海天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余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近期,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海天智造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融资2,000万元提供担保;为海天智造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融资5,000万元提供担保;为海天智研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担保。
为乐山海天、乐至海天、新津海天、宜宾海天、资阳海天、资阳污水各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6年1月12 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26年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收购的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6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3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6日对外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海天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26年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2026 年1月13日对外披露的《海天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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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海天智造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融资提供担保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3、债务人:海天智造(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7、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海天智造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融资提供担保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海天智造(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为海天智研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融资提供担保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海天智研(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为乐山海天、乐至海天、新津海天、宜宾海天、资阳海天、资阳污水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融资提供担保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债务人:乐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宜宾海天水务有限公司、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资阳海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各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7、保证期间: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助于子公司稳健运营,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债务偿还困难的问题。此外,公司能够对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确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2,974.5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93%。
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