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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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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3版)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7)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等相关文件。

(8)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9)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对于首次授予部分,其中4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该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906万股,不能归属的3.4574万股作废失效;19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该1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6114万股,不能归属的13.8438万股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40%,该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2822万股,不能归属的0.5998万股作废失效。对于预留授予部分,其中3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该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966万股,不能归属的0.8154万股作废失效;6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该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275万股,不能归属的3.8405万股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7.84万股。

本次不能归属且作废失效的股票共计30.3969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因考核及离职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30.3969万股。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3、本次归属的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就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