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4版)
(上接94版)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项目于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实现累计收益-4,442.16万元,低于前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承诺效益,主要系新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规模效益尚未充分释放;叠加产品市场价格下行,当前收入水平暂不足以覆盖项目运行的固定成本及运营费用所致。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 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 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万元(含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含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要求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按时归还。
2. 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稳健型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合理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63,925.33万元,实际使用61,286.44万元,利息收入399.2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038.1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75%。由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4月29日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入基本户3,038.13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本项目于2025年4月完工,2025年4-12月产能利用率为46.82%,2026年1-6月产能利用率为56.92%
[注2] 本项目运营期第一年和第二年预期净利润分别为8,700.56万元和11,622.20万元,按月折算后,2025年4-12月预期净利润为6,525.42万元,2026年1-6月预期净利润为5,811.10万元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基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以及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准备工作尚在进行中,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会表决。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临时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
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具体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以另行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