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2号楼九楼第二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刘德学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05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962,805,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05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706,365,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00人,代表股份256,440,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11%。(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分别计算时四舍五入的尾差所致。)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02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256,498,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3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5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00人,代表股份256,440,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1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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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议案表决意见比例加总数不是100%,均为分别计算占比时四舍五入的尾差所致。
本次会议共审议4项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相关提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鸿贵、杨学林
3、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董事会第十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6月2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的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6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4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结合公司筹划及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经公司核查,4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包含2名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后,经公司核查并根据前述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其在买卖股票时知悉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有限,并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以及核心要素等,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而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85名拟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83名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考虑,2名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获授权益的资格。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