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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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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7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23,6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C260916GR6211608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新材”)提供最高额本金人民币6,630万元的担保。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德福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6月13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崆峒山路北段2108号

4、法定代表人:吴丹妮

5、注册资本金:拾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福新材51%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福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合同编号C260916GR6211608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6,630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仟陆佰叁拾万元整)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2)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德福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德福新材的发展。公司对德福新材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C260916GR6211608《保证合同》。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8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合伙企业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罗佳、金荣涛,高级管理人员宋铁峰、吴丹妮,公司股东九江德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九江经开区琥珀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罗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8,4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金荣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高级管理人员宋铁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吴丹妮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股东九江德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1,291,8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9%);股东九江经开区琥珀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044,1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0%)。

罗佳先生、金荣涛先生、宋铁峰先生、吴丹妮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58,8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九江德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891,4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0%);九江经开区琥珀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3,076,9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9%)。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人员、合伙企业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个人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为二级市场增持部分(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不涉及首发前股份减持;持股平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为首发前限售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注1:九江德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马科、罗佳、蒋卫东、吴丹妮、马小玲、丁奇、江泱、刘广宇、金荣涛、范远朋累计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726,322股;九江经开区琥珀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罗佳、蒋卫东、刘广宇、江泱、马小玲、范远朋、金荣涛、吴丹妮累计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967,214股。根据上述股东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由于前期已触发自动延长锁定期的条件,其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已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7年2月17日,上述股份未纳入本次拟减持计划中,相关股东将遵守其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2027年2月17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相关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情况,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禁止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

1、本次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5、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