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编号:2026-040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兴长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兴长集团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岳阳兴长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兴长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兴长企服”)之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兴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长企服合计持有公司38,518,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其中兴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0,817,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
3、兴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4、兴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6、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9、其他事项: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增持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兴长集团《关于计划增持岳阳兴长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