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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5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8、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27,051,19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45,531,96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1,519,22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6,719,013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竺艳、孔舒韫;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