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7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肖红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6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A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A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A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A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A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A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首次授权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未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注销事项;
(1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项;
(1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与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项,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13)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4)授权董事会对A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A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5)授权董事会实施A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项,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作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管理层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H股激励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激发关键人才的自我驱动力及创造力,持续提升本公司管治水平及吸引、激发和挽留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核心人才;及在本公司内部激发使命感与责任感,倡导以创造价值为导向的文化,建立和完善员工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使本公司、股东及雇员的利益保持一致,并确保实现本公司发展策略及业务目标。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6年H股激励计划》(下称“H股激励计划”)。根据H股激励计划,公司可根据H股激励计划细则向若干被选中的合资格参与人(“合格参与者”)提供H股股份激励,H股激励股份的来源为增发的新股、现股或上市公司转让的库存股或信托受托人于场内或场外购买或收购的现有H股,该计划项下可被授予的H股激励股份总数不超过460万股H股股份,占本书面决议日期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97%(不含库存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红星、刘锦婵、曾红、彭镜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计划管理人办理2026年H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H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议,在股东于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2026年H股激励计划的前提下,由股东授权董事会及/或计划管理人代表本公司审批及签署为落实和实施2026年H股激励计划所必需的、适当的或合宜的文件,并全权处理2026年H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H股激励计划,制定并实施H股激励计划的具体操作细则;
(2)根据H股激励计划向合资格参与者授予激励股份,并确定授予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予日、选定参与者名单、授予数量、购买价等相关事项;
(3)办理选定参与者激励股份的授予、登记、归属、结算等相关手续;
(4)对选定参与者的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定参与者名单、授予数量,处理选定参与者离职、考核不达标等情形下的激励股份处理、失效、没收、追回、注销等事项;
(5)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H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H股激励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如需),但相关调整和修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股东会决议的规定,且须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之规定;
(6)办理与H股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根据H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股份所涉及之可能配发及发行的任何股份上市及准许买卖,及向相关证券登记机构申报备案等事项;
(7)在H股激励计划下的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8)签署、执行、修改与H股激励计划相关的所有协议、文件;
(9)决定H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选定参与者的归属资格,对选定参与者尚未归属的激励股份予以注销或没收,办理已身故的选定参与者尚未归属的激励股份的注销或回购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项,终止H股激励计划等;及
(10)办理与H股激励计划相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之日起,至H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红星、刘锦婵、曾红、彭镜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由董事会统筹办理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参会方式及提请审议的全部议案内容将另行公告,具体以公司届时刊发的股东会通知及通函文件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全权负责拟定、审核及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通知、通函及其他配套公告文件,办理本次股东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合规报备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