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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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中平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83,189,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7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2,40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3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784,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3,669,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88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784,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

上述提案1.00-3.00均属于特殊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杨裕民律师、周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8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结果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5名股权激励对象及中介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其中4名股权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前,均系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情况、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而作出的投资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另有1名股权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前后均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已就买卖公司股票出具说明,其在买卖股票时知悉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有限,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情况、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原则,该名股权激励对象已主动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等进行相应调整。

2、中介机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中介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