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6-045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6年9月29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壮加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审核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壮加先生、蔡建涛先生、李纯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三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上述三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三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三年。
1.1、提名王壮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蔡建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提名李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审核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名蔡开雄先生、蔡建生先生、赵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开雄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三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上述三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三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如在任期内达到任职年限的,公司将依法重新选举独立董事。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按规定提交备案,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2.1、提名蔡开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提名蔡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提名赵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6-0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壮加先生、蔡建涛先生、李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蔡开雄先生、蔡建生先生、赵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开雄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蔡开雄先生、蔡建生先生、赵军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按规定提交备案,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如在任期内达到任职年限的,公司将依法重新选举独立董事。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工作履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壮加先生:男,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1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汕头市澄海区松云纸艺有限公司业务员、经理、监事;2008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5月至2022年2月历任汕头市灿兴工艺玩具有限公司经理、监事;2017年8月至2020年5月任广东松炀投资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5月至2010年2月,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2月至今,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壮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0,000股,与蔡建涛先生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之一,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蔡建涛先生: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太平洋保险公司澄海分公司;1999年8月至2003年9月,任汕头市澄海区文利玩具厂厂长;2003年10月至2017年6月,先后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汕头市龙湖区星阳纸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3年7月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5年12月至今,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蔡建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65,000股,与王壮加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之一,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李纯女士: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3月至2012年1月,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任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4年7月至今,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纯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5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开雄先生:男,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广东汕头供销学校教师;1999年1月至2002年6月,任广东汕头供销学校财务主管;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会计教师;2004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财务室主任;2015年12月至今,任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高级会计师;2023年至今,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蔡开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蔡建生先生:男,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12月至2003年6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科员;2003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广东潮之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0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广东嘉格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任;2015年5月至2021年5月,任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广东渠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任;2023年7月至今,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蔡建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赵军先生: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车间主管;2014年2月至2018年8月,任江苏富星纸业有限公司生产部工程师;2018年8月至2024年12月,任辽宁兴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任河北邢台盛源纸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26年2月至今,任汕头市曜德纸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拟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6-0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区风雅西路西北侧松炀资源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6日
至2026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刊登于2026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议案二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还应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原件供核查。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区风雅西路西北侧松炀资源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指南
联系电话:0754-85311688
传真:0754-85116988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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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