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6日
至2026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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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26日和2026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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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会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授权人上海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10 日,9:00-15:00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1、联系地址: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邮编:214441)
2、联系传真:0510-86605508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
3、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4、联系人:袁建军、巫健松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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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底特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已届满,原授权已自动失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控股子公司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底特”)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工作。
一、事项概述
上海底特已于2024年1月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2024年1月8日,上海证监局受理了上海底特提交的上市辅导备案申请,并于2024年1月8日进入辅导阶段。
2024 年 7 月 31 日,上海底特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沪证监公司字[2024]309 号),上海底特在辅导机构东吴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上海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2026年9月29日,鉴于公司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已届满,原授权已自动失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上海底特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工作。
二、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海底特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是综合考虑其战略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所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上海底特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上海底特适时择机重新启动资本市场上市计划,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底特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已届满,原授权已自动失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上海底特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