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9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现将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嘉拓智能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鉴于嘉拓智能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需更新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资料,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嘉拓智能于2026年9月23日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2026年9月30日北交所同意了嘉拓智能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嘉拓智能将尽快向北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二、相关风险提示
嘉拓智能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可能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和可能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谨慎决策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9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6年
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于2026年第三季度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127,268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事前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2、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议案》。
3、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4日,公司公告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4、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6、2025年6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8、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10、2026年5月15日,公司公告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始日为2026年5月20日,行权截止日为2027年4月9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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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数据为截至2026年9月30日已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51人,2026年第三季度共有12人参与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6年第三季度,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127,268股。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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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127,268股;公司募集资金1,912,838.04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9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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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并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19.8600万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总股本2,144,311,443股的比例为0.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22元/股,最低价为21.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5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