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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9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7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5.943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48%。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10月16日。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按照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通过了相关议案,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4年9月4日披露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3)。

3、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9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如下:鉴于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将以上员工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余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人数由388名变更为381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仍为946.99万股。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通过了前述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鹏鼎控股《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2024年10月15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5、公司于2025 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7.70元。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对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5年6月9日,本次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成。

7、2025 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5年10月16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7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1.1412万股。

8、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38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2024年公司业绩未完全达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对应374名在职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178,174股限制性股票,合计262,55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7.70元/股。

9、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38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2024年公司业绩未完全达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对应374名在职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178,174股限制性股票,合计262,55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6年6月2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办理完成。

10、2026 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限售期

根据《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13日,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10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10月14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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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到期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其余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续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0月16日。

2、本次解除限售人数:373人。

3、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5.943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148%。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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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38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2025年公司业绩未完全达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对应374名在职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178,174股限制性股票,合计262,55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7.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除限售前已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股限制性股票后续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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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