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6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0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该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2026-044、2026-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2,7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4%,最高成交价为45.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1,546,906.9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27日。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61,546,906.97元(不含交易费用),高于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实际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71.04元/股(含);实际回购期限未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均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日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公司未在下列敏感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372,7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4%。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出售完毕,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若本次回购股份后续依法注销,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相应减少,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回购方案处理。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在披露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市场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公司未能在披露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十六个月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7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朱晖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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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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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目前,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为首发前限售股。
二、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实际控制人朱晖先生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目前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及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