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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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7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三楼培训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加勇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何烽先生、独立董事朱长岭先生、熊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所有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傅肖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永艺股份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推选蔡海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同时推选蔡海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推选谢咏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委员会主任,同时推选谢咏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张加勇、谢咏恩、阮正富;其中,张加勇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蔡海静、何烽、熊伟;其中,蔡海静任主任委员,何烽任副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谢咏恩、尚巍巍、熊伟;其中,谢咏恩任主任委员,尚巍巍任副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熊伟、张加勇、蔡海静;其中,熊伟任主任委员,张加勇任副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