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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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6-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8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电子直销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2、“金额申购”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部份剩余基金份额发起一次性自动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2、“份额赎回”的方式,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将全部结转,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按赎回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进行结转。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联系人:石迎春

联系电话:010-88005812

客服信箱:service@gfund.com

客服电话:4000-2000-18

传真:010-88005816

网站:http://www.gfund.com

2、国金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e.g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支付渠道:建行卡、天天盈、工行卡、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除了直销机构外,本基金暂无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日后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6年8月12日起,本公司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及其他媒介公布上一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存在投资者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赎回的风险。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