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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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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中孚债” 债券回售
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24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中孚债” 债券回售

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1中孚债,代码:122093)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2016年8月15日-8月19日)内,将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中孚债”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1中孚债”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1,068,420,000元,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068,420,000元。

“11中孚债”的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16年8月29日,公司兑付“11中孚债”债券回售的资金已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银行账户。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1中孚债”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如下:

单位:元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2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通知获悉,豫联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2015年8月25日,豫联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6,000万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45%)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融资(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5-102号公告)。

2016年8月26日,豫联集团将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目前,豫联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928,044,8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2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66,626,62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76%。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