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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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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季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公司董事长吉晓辉、行长刘信义、财务总监潘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峰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2016年3月18日,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11名交易对方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9,510,332股(限售期12个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上海信托97.33%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19,652,981,747股。

(2)2016年6月23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其中,以2016年3月18日变更后的普通股总股本19,652,981,74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普通股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1,965,298,175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21,618,279,922股。

(3)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报告期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1,285,109,811股计算得出。

(4)报告期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21,618,279,922股摊薄计算。比较期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按调整后的股数20,518,818,557股重新计算。

(5)根据2016年2月4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浦发优2发放股息,共计人民币8.25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浦发优2优先股股息的发放影响。

(6)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三、普通股及优先股股东情况

1、截止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2、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1)浦发优1

单位:股

注:截止报告期末,无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2)浦发优2

单位:股

注:截止报告期末,无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重要事项

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为适应银行业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建设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金融服务企业,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方案。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限售期36个月,发行对象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分别为100.03亿元、48.27亿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请。截至报告期末,该等事项尚待获得监管机构的核准。

(2)2015年底,公司相继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同意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批文,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50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绿色产业项目贷款。2016年7月14日,公司顺利完成了第三期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50亿元,债券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3.40%,募集资金于7月18日到账。至此,公司5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额度已全部发行完毕。

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16年3月18日,公司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11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信托股权。包括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1名交易对方承诺:(1)通过本次交易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规范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尽可能地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公司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

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银行业务数据

1、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财务指标未经年化处理。

(2)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2、资本结构情况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以上为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母公司和集团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2012年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账面金额为386亿元,2013年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231.6亿元。

3、杠杆率信息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对杠杆率指标进行了计量。报告期末,母公司杠杆率为5.38%,较2015年末上升0.14个百分点。报告期末,集团杠杆率为5.56%,较2015年末上升0.25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4、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5、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注:(1)本表中本报告期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拆借资金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数据口径为母公司口径(含境外分行)。

(2)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过渡期内对2016年底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资本充足率为9.7%,一级资本充足率为7.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6.7%。

6、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告编号:临2016-066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6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披露。

2、《关于优先股一期股息发放的议案》

同意:14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16-067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6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

2、《关于优先股一期股息发放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16-068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优先股一期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03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6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

●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

●除息日: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

●股息发放日: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先股一期(以下简称“浦发优1”,代码360003)股息发放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浦发优1股息发放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15年12月3日,按照浦发优1票面股息率6.0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6元(含税),合计人民币9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16年1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浦发优1股东。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

3、除息日: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

4、股息发放日: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优先股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因2016年12月3日为休息日,因此浦发优1于2016年12月5日实施股息发放。

三、派息实施方法

1、全体浦发优1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浦发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6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咨询

1、咨询机构: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21-63611226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