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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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6-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12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汇通”)的通知,获悉中智汇通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智汇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420,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7,5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81.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智汇通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如中智汇通出现平仓风险,其会按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说明

2014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与夏曙东及中智汇通等交易对方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协议约定:本协议中利润补偿期间为2013-2016年度,夏曙东及中智汇通等承诺公司所购买资产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000.00万元,21,889.94万元,26,832.41万元和31,628.51万元。若利润补偿期间,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对应的预测净利润,则根据协议约定采取公司回购夏曙东等所持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公司所购买资产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554.00万元、22,547.25万元和27,681.25万元,完成了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业绩承诺。当前公司所购买资产运营状况良好,效益稳定,夏曙东及中智汇通等参与利润补偿协议的交易方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较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