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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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2017-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7-0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六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6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4)》,定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16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参与国泰君安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的议案。

(2)关于增资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3)关于为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已经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参与国泰君安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增资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关于为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40楼4006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

联系人:何烨淳。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六十八次会议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2016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参与国泰君安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增资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关于为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27。

投票简称:深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议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2,议案编码3.00代表议案3。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