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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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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7-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7-00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2月14日,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号〕,就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6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