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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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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7-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9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接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刘景泉先生因个人原因从中信证券离职并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李艳梅女士接替刘景泉先生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责任。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方浩先生和李艳梅女士。保荐代表人李艳梅女士的简历如下:

李艳梅女士,2012年加入中信证券,2015年4月注册成为保荐代表人。李艳梅女士从业期间曾负责和参与了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再融资项目和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并参与了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李艳梅女士自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以来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监管处罚。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