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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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公告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具体详见公司3月31日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1号)和《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7-027号)。

现根据测算,公司将该担保金额在控股子公司中分配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文件的规定,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①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②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③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④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上述担保或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本担保授权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