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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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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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手续。上述调整自2017年4月5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手机委托系统交易申购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协商决定,自2017年4月10日起,参加广发证券通过网上、手机委托系统方式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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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购交易费率优惠规则
投资者通过广发证券网上、手机委托系统申购广发证券销售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开放式基金(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享有1折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各基金费率详见相关法律文件。
该活动截止日期另行公告。
三、注意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及其他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如有更新,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及广发证券公告。
4、上述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广发证券。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http://www.gf.com.cn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021-38834788
网址:www.bocim.com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关于中银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7年4月10日起,中信银行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中银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2694)。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7年4月6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在中信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如下:
●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理财宝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信银行理财宝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
(2)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bank.ecitic.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