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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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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17-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17-014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17年6月2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从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 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 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 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天内(即2017年6月26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 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应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 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 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3、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等专业资质;

5、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或者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己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东挺、金丽斌

联系电话:0579-82239001

联系传真:0589-82523349

邮 箱:jfkd@jinfei.cn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仙华南街800号

邮 编:321000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附件: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17-015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17年6月2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从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天内(即 2017 年 6 月 26 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资格的监事候选人, 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3、召开监事会,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被确定的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应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5、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东挺、金丽斌

联系电话:0579-82239001

联系传真:0589-82523349

邮 箱:jfkd@jinfei.cn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仙华南街800号

邮 编:321000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20日

附件: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证券代码:002863 证券简称: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2017-016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9号《关于核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55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414.00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25,685.1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4,728.9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12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9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年产200万件铝合金汽车轮毂技改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子公司浙江今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和浙江今飞汽摩配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6月20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子公司浙江今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今飞汽摩配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通过子公司实施对应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乙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乙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丁方。乙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艳玲、朱欣灵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丙方按月(每月 日前)向甲方、乙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乙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乙方及丙方应当及时通知丁方,包括传真方式,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五条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丙方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乙方及丁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丁方督导期结束(2019年12月31日)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浙江今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浙江今飞汽摩配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