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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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一川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刘一暐女士的通知,刘一暐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1、 增持股东:刘一暐(刘一暐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一川先生之胞姐,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3、 增持时间:2017年8月31日;

4、 增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5、 增持数量及比例: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1%。

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一川先生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801,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通过其个人独资公司丰林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58,94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5,747,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1%。刘一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刘一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1%;刘一川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发生变化。刘一川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5,767,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1%。

二、 后续增计划

目前暂无后续增持计划。

三、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 刘一暐女士承诺:自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刘一暐女士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