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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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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53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宁波辰新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辰新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32,6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间接持有51%权益的子公司宁波辰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辰新”)于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宁波高新支行”)签署《最高额借款合同》,向建行宁波高新支行申请开发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人民币贰拾陆亿元),期限为3.5年。

本公司拟于近日与建行宁波高新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前述宁波辰新向建行宁波高新支行申请的开发贷款按照本公司持有的宁波辰新51%的股权比例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2,6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宁波辰新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二次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17年6月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7-020),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宁波辰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都市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爽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宁波辰新51%的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宁波辰新总资产331,862.34万元,总负债327,322.37万元,净资产4,539.97万元,净利润-72.10万元。

三、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建行宁波高新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本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宁波辰新在该主合

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3. 担保金额:人民币132,6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78.0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96%。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78.0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9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54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关于长沙世纪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二次会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近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借款合同》,本公司向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人民币50,000万元(人民币伍亿元),期限为3年,用于长沙世纪御景项目D+F1地块(以下简称“世纪御景项目”)的建设。

长沙世纪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世纪御景公司”)拟于近日与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抵押合同》,合同约定长沙世纪御景公司以世纪御景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上述开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二次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17年6月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7-020),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贺江川

注册资本:人民币336,702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公寓、客房;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购置及商品房销售;承接国际国内会议、出租展览场地及设施、提供会务服务,出租出售批发零售商业用、餐饮娱乐业用场地及设施;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服务(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电器设备、激光、电子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安装,机械设备、清洗设备维修,日用品修理,美容美发,浴池服务,摄录像服务,打字、复印类商务服务,仓储服务,信息咨询;商业零售(包括代销、寄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银首饰、家具、字画、副食品、食品、粮油食品、汽车配件、宠物食品、电子计算机、公开发行的国内版出版物,计生用品,防盗保险柜,摩托车,西药制剂,中成药,医疗器械;刻字服务;修理钟表,家用电器;验光配镜服务;饮食服务;健康咨询;出租、零售音像磁带制品、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卷烟、雪茄烟;服装加工;机动车收费停车场。(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长沙世纪御景公司51%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7,410,904.64万元,总负债6,138,754.74万元,净资产1,272,149.90万元,净利润67,409.58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长沙世纪御景公司与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以世纪御景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上述开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2. 担保期限:3年;

3.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在总部融资模式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形成的担保,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78.0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96%。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78.0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9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55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关于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二次会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近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借款合同》,本公司向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人民币80,000万元(人民币捌亿元),期限为10年,用于北辰长沙新河三角洲A3区项目(以下简称“长沙三角洲项目”)的建设。

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北辰公司”)拟于近日与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抵押合同》,合同约定长沙北辰公司以长沙三角洲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上述开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上述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二次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17年6月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7-020),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贺江川

注册资本:人民币336,702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公寓、客房;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购置及商品房销售;承接国际国内会议、出租展览场地及设施、提供会务服务,出租出售批发零售商业用、餐饮娱乐业用场地及设施;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服务(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电器设备、激光、电子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安装,机械设备、清洗设备维修,日用品修理,美容美发,浴池服务,摄录像服务,打字、复印类商务服务,仓储服务,信息咨询;商业零售(包括代销、寄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银首饰、家具、字画、副食品、食品、粮油食品、汽车配件、宠物食品、电子计算机、公开发行的国内版出版物,计生用品,防盗保险柜,摩托车,西药制剂,中成药,医疗器械;刻字服务;修理钟表,家用电器;验光配镜服务;饮食服务;健康咨询;出租、零售音像磁带制品、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卷烟、雪茄烟;服装加工;机动车收费停车场。(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长沙北辰公司100%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7,410,904.64万元,总负债6,138,754.74万元,净资产1,272,149.90万元,净利润67,409.58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长沙北辰公司与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以长沙三角洲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上述开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2. 担保期限:10年;

3.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在总部融资模式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形成的担保,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78.0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96%。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78.0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9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