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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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股票代码:600150 公告编号:临2017-4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27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7年10月1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7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公告了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10月11日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于10月18日、10月25日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停牌期满1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预计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公告了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正在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方案确定、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股票代码:600150 公告编号:临2017-4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曾指定方浩先生和余晖先生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2017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鉴于方浩先生已调离中信证券投行部门,余晖先生已从中信证券离职,为此中信证券委派朱烨辛先生(简历附后)和鲍丹丹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后续相关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朱烨辛先生和鲍丹丹女士。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

朱烨辛先生简历

朱烨辛先生,保荐代表人,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宝钢股份换股吸并武钢股份项目、中电广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船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并配套融资项目、中国动力重大资产重组并配套融资项目、杭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并配套融资项目、广船国际A股重大资产重组并配套融资项目、宝钢包装IPO项目、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二重重装非公开发行A股、国机集团要约豁免项目、中船股份要约豁免项目、宝钢股份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马钢股份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河北钢铁非公开发行A股,参与中金黄金配股项目、第一拖拉机A股IPO、广船国际H股发行暨重大资产购买、中船集团中票、马钢股份公司债、中国二重中票、三一重工45亿元可转债项目。

鲍丹丹女士简历

鲍丹丹女士,保荐代表人,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东方电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广汽集团非公开发行项目、一拖股份HtoA项目;参与中船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上汽集团2010年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东方电气可转债项目、广汽集团可转债项目、三一重工可转债项目、三一集团可交换债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