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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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7-050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成员之一阮伟祥先生通知,阮伟祥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阮伟祥先生于2017 年 11 月 8日、2017 年 11 月 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15,890,14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49%。本次增持前,阮伟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28,931,39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11%;阮伟祥先生及其他一致行动人阮水龙先生、项志峰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56,467,95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6.33%,系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17 年 11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收盘,阮伟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4,821,53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60%;阮伟祥先生及其他一致行动人阮水龙先生、项志峰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72,358,09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6.81%。

二、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2、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成员之一阮伟祥先生。

3、增持股份的金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含本次已增持部分)不低于1.8亿元,不超过3亿元。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阮伟祥先生拟在未来3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阮伟祥先生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阮伟祥先生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阮伟祥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7-051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通知,姚建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

4、增持股份的情况

5、增持资金:姚建芳先生增持股份的资金均为自筹资金。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姚建芳先生承诺在本次股份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7-052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付息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成功发行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 龙盛 MTN001,债券代码:101658065),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27%,债券期限3年。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号)。

2017年11月9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付息工作,支付利息人民币1,635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