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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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17-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7-036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浦发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4.93亿元

委托理财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6月29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7-025)。

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效益,自2017年10月16日起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简称“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岛支行(简称“浦发银行”)委托理财合计14.93亿元,请详见委托理财明细表(附)。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6月29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7-025)。

二、 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风险控制分析

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产生波动。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控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委托理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控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及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 产品说明

(一) 浦发银行新客理财、利多多聚财理财产品

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四、 委托理财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委托理财尚未到期余额为49.825亿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为111.868亿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10日

附表:

委托理财明细表

到期赎回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