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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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ST青松 公告编号:临2017- 062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松债暂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术建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其中:副董事长杨万川出差在外未出席会议,董事郭文生、赵晓雷、占磊、于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胡鑫、邓建辉出差在外未出席会议,兰新华、张振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尹华军出席会议;公司副总裁王建清、财务总监郑文伟列席会议,公司副总裁李迎春、杨国星、宁沉浮因出差在外未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股份361,367,646股;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42,163,052股;上述两个股东回避表决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在军、宋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