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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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张建中先生因公出请假,董事马武鑫先生因公出请假,董事温平先生因公出请假,董事唐国华先生因公出请假,董事罗金民先生因公出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建军先生因公出请假,监事陈伟忠先生因公出请假;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烨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其他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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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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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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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傅明康先生、陈建敏女士、傅凌儿女士、宁波鄞州同赢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林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