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04股票简称:物产中大编号:2018—001
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4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物产中大华信未来的经营情况尚取决于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与允许量的申请结果。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华信”)。物产中大华信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近日,物产中大华信已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办公会决策,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凤起路7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06409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缪雷鸣
成立日期:1963年1月1日
控股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及其加工产品、铁矿石、油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等。
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9月底,总资产1,864,661万元,总收入5,378,079万元;2017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50,7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767万元。
(二)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72980366
注册资本:1,4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勇
成立日期:2003年2月22日
控股股东: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对金融类企业、能源产业、石油化工等的投资,仓储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三)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城千岛路2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148697350M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海滨
成立日期:1993年6月19日
控股股东: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舟山市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优化和发展水陆客货运布局和产业,实施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三大职能,形成了水上货运、水上客运、陆上客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四大业务板块,并以此展开各项投融资和生产经营业务等。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李辉
(四)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五)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物产金属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0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40%;上海华信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为人民币40,000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40%;舟山交投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20%
(六)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迎宾大道111号(口岸联检综合大楼)8楼808室(自贸试验区内)
(七)经营期限:永久
(八)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含3号喷气燃料[闭杯闪点≤60℃])、石油原油、石脑油、液石油醚、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甲烷、乙烷、丙烷、正丁烷、1-丁烯、2-丁烯、异丁烯、丙烯、己烷、混合芳烃批发无仓储(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生物柴油批发无仓储;粗白油、燃料油、润滑油、重油(不含危险品)、沥青(不含危险品)、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钢材、煤炭(无仓储)、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初级农产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转口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董事会、管理层相关情况:
1、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物产金属推荐董事二名,其中董事长一名;上海华信推荐董事一名、职工董事一名;舟山交投推荐董事一名。
2、设总经理一名,由上海华信推荐或对外招聘。
四、对外投资合同内容
根据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舟山交投签订的《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各方主要约定以下内容:
(一)出资条款:注册资本金分期缴纳,第一期缴纳1亿元,于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剩余注册资本金应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缴纳;具体出资日期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各方股东另行商定。
(二)股权转让: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进行股权增持或购买其他股东股权,应为同比例增持,并事前经双方书面同意,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资协议,均应对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和/或物产中大华信造成的直接损害、责任、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向守约方和/或物产中大华信进行赔偿。
(四)争议解决:各方因合资协议或与合资协议有关的任何事项发生争议或分歧,如果在14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生效:合资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同时获得各股东上级主管机构批复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借助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试先行”的政策,物产中大华信有望成为浙江省首家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贸易公司,有利于公司在现有油品贸易业务的基础上,重点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发展壮大公司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
(二)如因为对外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各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对物产中大华信提供担保。如物产金属需对物产中大华信提供担保,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担保相关法律法规,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物产中大华信未来的经营情况尚取决于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与允许量的申请结果。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