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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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8-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 赤天化 编号:2018-010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及终止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1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 月24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称,因交易双方对交易对价等关键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因在2017 年12 月31 日前进行资产转让的前提条件尚不具备,交易对方赤天化集团向公司提出终止本次资产转让事宜。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你公司股票自2017 年10 月27 日起停牌,停牌期将满3 个月。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

1.停牌至今,交易双方、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相关各方推进重组工作的主要进程及时间点,包括各方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时间安排。

2.结合上述交易进程,核实并说明公司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重组工作的重要进展,是否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二、关于终止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事项

2017 年12 月1 日,你公司披露拟向关联方赤天化集团出售所持有的贵州银行股权、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公司已与赤天化集团就相关转让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行签订。2017 年12 月20 日,上述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 月24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公司2016 年以持有贵州银行股权为全资子公司桐梓化工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而上述质押解除手续未能在2017 年12 月31 日前办理完毕;公司2012 年将拟出售房产及土地出租给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对方知悉转让事项后根据《租赁合同》向公司主张优先购买权。上述事项导致前述资产转让的前提条件不具备,交易无法继续进行。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

3.前期资产转让相关公告是否对拟转让资产存在质押担保、涉及优先购买权等可能对交易构成重大障碍的风险因素进行充分披露,是否存在信息披露重大遗漏。

4.公司董事会在履行相关决策及推进资产转让事项中,是否关注到上述可能对本次资产转让构成重大障碍的事项,是否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5.资产转让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进展,包括终止资产转让的具体过程和时点,公司是否对上述资产转让事项的有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于2018年1 月25 日披露函件,并于1 月2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