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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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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8-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00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仅为公司与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具体实施方案、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集团”)于2018年2月10日在山东莱阳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银祥集团系华南区域一家集畜禽水产饲料加工、屠宰加工、肉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油脂加工、物流配送、直营连锁、检测、研发为一体的紧密围绕“食品安全”而展开的产业链型集团企业。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先后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福建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等荣誉。此外,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了肉食品安全生产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养殖安全”、“加工安全”、“ 监测溯源”等研究方面积累丰富的经验。2017年,银祥集团销售收入预计为30亿(未经审计)。

为增进双方合作,经友好协商,公司与银祥集团决定就市场开发、食品产业升级、食品安全和食品供应链和股权投资等领域展开战略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福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5326064G

4、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石浔工业小区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1995年01月12日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建材批发;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农产品初加工服务;畜产品初级加工;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饲料加工;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

8、与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战略性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将在具体事项明确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和决策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一)、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利用各自区域性竞争优势及市场差异,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促进产业模式升级,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二)、合作内容

双方在市场开发、食品产业升级、食品安全、食品供应链和股权投资等领域展开战略合作。包括不限于:

(1)双方将利用各自行业资源优势共同对全国猪肉市场进行开拓;

(2)双方将利用银祥集团的肉食品安全生产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平台在产品开发、食品质量控制、加工工艺和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和合作;

(3)双方共同发展食品供应链相关业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4)双方将在业务合作的基础下,进一步探讨股权合作。

(三)、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3年。经双方同意,合作期限还可以延长。

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为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合同,旨在表达各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如进一步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公司与银祥集团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具体实施方案、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